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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中国流动人口超2亿

A+ A- 2011-11-26 16:46  |  光明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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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11亿,并以每年5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记者日前从在福州举行的全国“流动人口的社会分层与社会保护”学术研讨会上了解到, 流动人口已成为推进我国人口城镇化的主要力量,这也使得近一半的中国孩子成为流动儿童或留守儿童。流动人口的持续增长对我国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的理念、政策、方式方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会的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司长张春生透露,“十二五”时期,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将保持在2亿以上,流动人口在城镇常住人口中的比例达到30%左右。预计到2050年,流动人口规模可达3.5亿左右。从中长期看,城镇自增人口将先于农村人口转入负增长,农村流向城镇的迁移人口成为新增城镇人口的主要来源。

  当前我国流动人口举家迁移、长期居留趋势明显,成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人群。据国家计生委2009年对北京、上海、太原、成都、深圳五城市流动人口的监测调查,流动人口与配偶或子女一起居住的比例达到67.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在现居住地停留时间为5.3年。2005年我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分别达到2533万、7326万人,预计“十二五”时期,总量将继续增长。这意味着接近一半的中国儿童会因为父母的流动面临就学困难、亲情缺失等问题。留守家庭空巢化,农村老年抚养比持续升高,农村老年人的医疗、照料、致贫问题将变得更加突出。

  专家表示,由于我国统筹城乡的基本保障制度刚刚开始建设,大多数农村流动人口还不能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因此,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纳入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他们建议,一是应加快中小城镇发展,使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二是引导流入地建立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化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养老保险、劳动报酬、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土地、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 为流动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会议由中国地理学会人口地理专业委员会、中国人口学会人口迁移与城市化专业委员会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十多家科研教学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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