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点:“一周结案”应走向制度清理
临近岁尾,农民工又成深受关注的人。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门作出联合部署,要求各地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基本无拖欠。要求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12月6日《新京报》)
“一周结案”这个力度,一定会让人感叹,办案效率竟然可以高到这种地步呀。不止结案快,结钱也很快。根据部署,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可由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作为应急保障。有权有钱,相信准备讨薪的农民工安心了。这事解决好,农民工能高兴回家过年,自然不会对社会稳定起到不良影响。
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素来是年底之大事。今年,市场环境很不平静,一些中小企业境遇堪忧,房地产市场日趋冷却冰冻,在这种情境下,农民工作为身处社会底层的劳动力,权利与利益更值得关注。事实表明,这个群体仍在经受“健康之忧”、“保障之难”、“家庭之痛”,岁末节庆,当然不能让他们再遭受“讨薪之苦”,否则,不经意就会产生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联合办案威力之大,在诸多事件中已得到过印证。有九部委合力帮农民工讨薪,这是向农民工传递强大的福音。这事,其实也还是可以换个思维来看。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农民工权益平时就得到充分保障,还犯得着在年底惊动九部委同时出马为他们那点工钱亮剑吗?
本来,联合执法展示的,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众多部门集中起来,联手办事,短时间效率是很高,速度也很快,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以牺牲平时的效率速度为代价的。农民工讨薪,年年都能成为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背后有太多制度症结。简单说,就是农民工作为“边缘人”的身份,仍然没能得到真正改变,各地对农民工仍然采取临时性管理思维。
“一周结案”是好事,但归根到底,还是一件临时做出的好事,不是制度常态下的好事。从这个意义说,不论因为看到农民工在年底拿到本来就该拿到的钱,就兴奋过度,忘了制度之痛。冷静地来看,“一周结案”之类的临时联合执法力度越大,反而凸显平时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措施存在更多缺失,造成问题积重难返,需要“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等这样九部委巨头同时下猛药来医治”。
一个事情,如果总是经常被拿出来说,就说明没能得到根本性解决,不是好事情。就像矿难,这些年说来说去,从制度说到执法,人说得麻木了,矿难还在发生,这是大悲剧。一类人,如果总是被人关爱,要等人赐予温暖,同样也不是好事情。关爱农民工,年年都在说,从年头说到年尾,最后还是要很多部门一起站出来,而且站到维护稳定的高度,这本身也是农民工的悲哀。
如果不能改变农民工在城市里受隔阂的身份,让他们享受更多诸如养老、医疗、失业、住房、教育等相关福利与公共服务,只是在岁尾时满足一下他们集中讨薪的诉求,恐怕这种“一周结案”的临时化、特殊化状态,只能让人沉醉于一种特事特办的美好幻象中,其中仍然深藏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虚无治理,并不能清理背后的制度死结。从这个角度看,现在不妨也思考一下,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一周结案”离制度性保障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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