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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不依法办事,谁都会沦为“临时工”

A+ A- 2011-12-09 11:01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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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自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并明确,今后一些临聘人员将不能参与执法。(12月8日《河南商报》)

  新闻里,“临时工”简直就是坏事做绝、十恶不赦的一群“恶魔”:那些打人逞凶、游手好闲、上班玩牌赌博打游戏看黄片的也都可能是“临时工”。当前“临时工”们所处的社会语境,确实尴尬难堪。

  诡诞的是,为什么各种权力失范的公共事件中,犯错的都是“临时工”。除非官员因贪腐落马,其他责任模糊的问责中,无一例外都是临时工在承担责任。这不禁让人疑惑:难道在权力行为和行政过程中,犯浑出错的都是“临时工”?但从频频出现“临时工”顶罪的现象来看,给大家的印象是:“临时工”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或者临聘人员并不是个集中犯错的群体,而是常态顶罪的概念罢了。

  其实,“临时工”本身就是个伪命题。除非真的是为了暴力执法而专门临时雇佣地方恶势力,选些精装的地痞流氓组成临时的、秘密的“突击队”,否则只要是签了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员,哪怕工作一天,也都是法律上的正式工。不能因为他们是所谓编制外、体制外的新人,出了错就惯性地拉他们来垫背顶包。承担犯错的责任,除了这些执行者们,更是那些运筹帷幄的上层领导。

  《行政强制法》对各种行政强制执行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说明,从法律文本上而言,《行政强制法》还是很文明很合乎法治理性的。只要从决策者,到一线执法者都完全依法照章办事,何来“临时工”不便执法的焦虑?而如果行政伦理和服务意识有问题,不以人为本,不依法办事,仍然习惯于事前争利事后卸责,那么即便是有编制的“正式工”,只要处于权力末端,那犯错后或也难逃沦为顶包替罪的“临时工”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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