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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登报道歉 谁也没获得尊严

A+ A- 2011-12-16 14:57  |  人民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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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不对,学生骂老师就更不对。但老师不依不饶逼着学生登报道歉,对不对呢?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4日的报道,大连就有这么一位不依不饶的梁老师。不过,此事被媒体报道之后,这位老师已经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处以扣除全年校内津贴、依据规定解除合同的处理。按照13日大连晚报报道,事件起因是大连某小学的梁老师在收取某项费用时,比别的班多收了五毛钱。小楠与该班同学说话间顺口骂了梁老师一句“彪子”(方言,有傻子之意)。梁老师恰恰听到了这句话,要求两周内小楠向其道歉并请家长到校。小楠歉是道了,可请来家长却是两周之后,梁老师遂要求必须登报道歉。虽然小楠父母委曲求全,提出在全校师生面前公开道歉,仍未获同意。最后只好按照梁老师的意思,花260元在报纸上登了一份公开道歉信。对此梁老师称是为了维护尊严。

  以私人身份在报纸上刊登公开道歉,这种事情并不多见。所以小楠那短短几十字的道歉声明虽然出现在分类广告中,却依然十分醒目。一个小学生,能对老师做出什么了不得的大耻辱大伤害?另一方面,身为教师,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何以玻璃心到如此程度?这后面还有什么外人无从知晓。报道中提到,小楠是外来打工人员子女,实际年龄已经15岁,正面临毕业升学。但不管怎么说,他都还是个未成年人。成年人对孩子、老师对做错事的学生,都应该是批评教育为主。如果实在觉得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直接去起诉对方伤害名誉等等。唯独挟身处教职的优势,利用家长不敢得罪校方的心理,以扫别人面子来维护尊严的做法,最为下乘。

  自己得有面子,小楠班主任的面子也不能伤——此乃梁老师不接受校内道歉的主因,但完全不管小楠作为一个学生的面子。这样的做法,不是维护师道尊严,而是适得其反。梁老师的逻辑,不是一个合格教育工作者的想法,倒更像是在遵从某种社会潜规则。一个人真正获得尊严的手段只能是以德服人,绝非以势压人。众所周知,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老师不是国家机器,不必“霸气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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