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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逃犯玩“潜伏”不只是黑色幽默

A+ A- 2011-12-21 13:53  |  新华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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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谍战剧《潜伏》中饰演保密局档案股股长“盛乡”的演员吉思光,近日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警方发现是1998年结伙袭警抢枪的逃犯,已潜逃13年。吉思光曾参演30多部电视剧,并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过采访。12月7日,吉思光被抓捕归案。(12月14日《广州日报》)

  真应了“无巧不成书”的老话。在谍战剧《潜伏》中出演角色的演员,竟是13年前结伙袭警抢枪的逃犯,上演了一把现实版的“潜伏”。这种听似故事实为现实的黑色幽默,着实让人匪夷所思,哭笑不得。透过吉思光成功逃匿并且行骗10多年的潜伏过程,尤其是“潜”而不“伏”的胆大与高调,我们是不是该对个中的缘由进行深度的反思:究竟是逃犯的演技水平高超,还是我们的识骗能力太差?

  按照一般常理,侥幸逃脱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惶惶若惊弓之鸟、急急如漏网之鱼”,隐名埋姓、昼伏夜出,甚至玩人间蒸发。可现实却是大相径庭,他们可以公然以假身份招摇过市,或参加招聘、或接受访谈,或电视相亲,甚至可以拍电视连续剧,做名寺住持,当“知名学者”,这种挑战社会正义、忽悠民众智商、考验警方能力的胆大妄为,令人吃惊更催人反省。

  也许,逃犯“潜”而不“伏”、不甘寂寞的高调张扬,甚至可以逍遥法外10多年,多半出于对本人演技的自负和对“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常识的笃信,但社会缺少全民皆兵、群防群治的防范氛围,警方缺乏锲而不舍、执着缉凶的韧劲和恪尽职守、慧眼识骗的职业敏感,也是重要原因。吉思光等一大批逃犯的相继归案,的确彰显了此次全国统一“清网行动”的巨大威力,但这种地毯式、拉网式的清剿行动为什么不能成为常态?警方与百姓互动、开微薄、发“三国杀”通缉令等唤起民众、震慑犯罪的缉凶方法,能不能形成打击犯罪的能动机制?这应当成为吉思光“潜伏门”带给社会的最大启示。

  事实上,无论逃犯采取何种漂白手段,但有一点却是绕不过去的坎,那就是假身份证。应该说,在身份证识别系统全国联网后,只要保持足够警觉,识别身份造假应该不成问题,但就是这样一个并不高明的伪装伎俩却可以轻易得逞。身份证在管理和使用上的漏洞和乱象可见一斑。由于身份证承载着公民太多的个人信息和交际功能,因此,加强对身份证真伪的鉴别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潜逃13年、参演30多部电视剧的吉思光给社会开了一个大玩笑,但它却从反面也折射出时下社会管理的软肋和短板,期待笑过之后的反思能够起到吃一堑长一智的社会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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