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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义务献血应纳入公务员的政绩考核

A+ A- 2011-12-26 11:11  |  人民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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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血荒,很多手术都无法进行,有些医院只能暂缓非急手术的预约。”血荒,这个关乎生命安危的话题,再一次拨动人们的神经。而实际上,今年以来安徽省血液储备纷纷告急,到冬季和春节前更为明显。“血荒”今冬又袭,如何缓解这一难题?(12月25日《中广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明确规定:提倡健康适龄的国家工作人员每五年献血一次以上。笔者无意中看到有媒体3年前的一则报道,据2008年12月济南血站最新统计显示,2008年济南共有24388人次无偿献血,其中52%是大学生,20%是打工者,大学生和打工者成为了无偿献血主力军,在各类献血群体中,政府机关公务员参与无偿献血的人数却很少,仅占2%左右。这一群体的缺失造成血源结构严重失衡,过度依赖大学生和农民工使缺血危机周期性上演,每逢寒暑假血库就严重告急。

  笔者又在网上查到07年来自昆明的一条新闻:昆明血液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7月,昆明地区参与无偿献血的5879人中,公司职员(主要是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农民工占62%,大学生占25%,公务员仅有5人。而另据今年媒体报道,在今年10月中旬以来昆明、北京、南京、武汉、太原、重庆等十多个城市相继出现医疗用血紧张的情况,各地医院因缺血而推迟的手术至少五成,甚至达到九成。同样,从武汉、济南等地的统计显示,献血人群中50%以上是大学生,30%是打工者,公务员仅占2%。昆明市公务员献血更是不到1%。

  义务献血是我们每位公民的社会这责任,也是考核一个人公共道德的尺码,虽然不是国家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强制性,但血液对抢救某些危重病人的重要性,可以说是众人皆知的,所以,说义务献血是最大的爱心奉献一点也不为过,我们当代的大学生,我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他们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资助他人,他们却用义务献血谱写了他们爱的篇章,然而,令人费解的确是我们政府的公务员,无论是收入、待遇和人的基本素质,应该说都是我们社会的佼佼者,同时,公务员又肩负着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体现是政府部门的形象,怎么说都应该是普通老百姓的楷模,但在义务献血这个最能体现关爱奉献上,却不能不让人大跌眼镜,怎么叫言行不一,什么是说一套做一套,在爱心奉献上,能不能“出血”,就是最好的验证。

  国家提倡健康适龄的国家工作人员每五年义务献血一次以上,而对大学生,对农民工并没有什么要求,特别是农民工,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得到的却是我们社会最底层的收入,他们和我们的公务员有着一样的热血,在义务献血这项最伟大的爱心奉献上,农民工却走在了官员们的前面,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把道德标准纳入公务员的准入和提拔任用的门槛,甚至夫妻关系不合都作为一项考核标准,相比较而言,笔者以为,公务员是否能够积极义务献血,最应该成为公务员获得提拔任用的一项标准,义务献血是最值得公众认可的一项公共道德,最能体现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基本素质,如果把此纳入所有公务员的一项“政绩”进行考核,以此作为获得提拔任用或是表彰的指标,笔者以为,既可以解决血荒的燃眉之急,亦可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对于带动全民的义务献血,彻底解决医疗用血不足的状况,必将会产生根本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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