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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缓解“血荒”需先治“心病”

A+ A- 2011-12-26 14:4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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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在江苏省卫生厅召开的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正酝酿修改《献血法》,将献血年龄从18-55周岁,放宽至17-60周岁。以此来解决血液供求矛盾日渐突出,血液供应紧张从阶段性、季节性逐步演变为常态化的问题。(12月12日《扬子晚报》)

  调整献血年龄本不值得争议,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献血年龄是18-65岁,澳大利亚是16-65岁,美国是17-65岁,即便我们放宽至17-60岁,仍然属于合理范围。然而,这种调整有没有必要性,能不能解决血源紧张的问题?笔者以为,调整献血年龄,对于解决血液供应矛盾不会有明显作用。

  以江苏省为例,其血液中心今年10月和11月接待的无偿献血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40%,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在于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献血——媒体称之为“献血愿意低落”,并非可供献血人群的基数太小。因此,解决“血荒”首先应解决“不愿意”的问题。

  应该看到,“不愿意”献血只是一个表象,主要矛盾则是越来越多的人对于目前的用血机制不满、不信任。献血是一种爱心行为,但这种爱心有没有传递到用血的患者?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医保规定用血是不报销的,个别情况下经过医保局审批,可以报销,但报销方式是先自费30%,然后按基本比例报销,如果基本报销比例是80%,用1000元的血,那么患者要出440元。如果患者家属有献血证,用血可以到血站报销,但各种限制规定很多。总体而言,很难让用血患者体会到爱心的传递,百姓将这种用血机制称之为“无偿献血,有偿用血”,虽然不一定十分准确,但确实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但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患者用血的费用其实并不透明,一袋血200元甚至更高,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果真高到这个地步?另外,血站无偿获得的血液去向模糊不清,也强化了无偿献血者的不信任感。

  在目前的现状下,当务之急是改变用血机制,比如增加透明度,厘清费用,真正做到让无偿献血者放心。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无偿献血者自己患病用血虽然可以报销,但也得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更多的患者,用血完全自费,无偿献的血为何进入临床会产生一大笔费用?这是萦绕在很多人心中的一个“心病”,解决这个问题,远比调整献血年龄更迫切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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