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4)
(七)选调去向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分配到乡(镇)担任副乡(镇)长。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特区)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本科生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八)初任培训
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配合,对选调生进行集中初任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报到
根据确定的选调生名单和分配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上注明“选调生”字样,分别派往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时选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至2011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先到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再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具体工作单位。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一)相关要求
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手续,由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办理。选调生在分配单位两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也不得抽调或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在贵州工作不满五年的,不得调往省外;工作五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
选调生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发布,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再另行寄送书面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址:www.gzzzb.gov.cn
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www.gzsjyzx.com
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0851)5892549(传真)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992023(传真)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6697556(传真)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851)6571360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0851)6855338
附:
1、贵州省2011年选调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职位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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