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第一次事业单位招聘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
1、 问:报考事业单位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 问:这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考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10:00至3月2日18:00。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岗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3、 问:这次招聘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成绩如何查询?
答:上海市2011年度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定于2011年3月26日下午进行,报考者须持有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
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对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对基本公文写作知识的熟悉程度。《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上发布。
4、 问: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单位拟定的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5、 问:如何理解“年龄下限”和“年龄上限”?
答:这个条件是指自此次考试开始报名之日起往前推算的考生年龄范围。如“年龄下限18岁”和“年龄上限45岁”则指1993年2月24日至1966年2月2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6、 问:如何理解“工作经历”?
答: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 问: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8、 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应以非应届人员报考。
9、 问: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
(2)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11年毕业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4)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10、 问: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进行,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11、 问: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终身不得再报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
12、 问: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本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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