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方案(2)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报考者进行考试。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9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水利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水利基本知识4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和2010年以来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水利基础知识包括水利形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法律法规、防灾减灾、水利科技、水生态与环境等方面内容。
3、笔试成绩查询和公示:笔试结束后,考生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省水利厅派监督指导人员。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1)面试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本人照片及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与报考者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5、成绩核算: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水利厅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手续,否则,不能办理落编等相关手续。
2、审批和落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3、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451-82627040。
六、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联系人:梁慧超;联系电话:(0451)86661049、86661048、86661040转8016;电子信箱:jsjrsc@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2、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延哲雄、朱军;联系电话:(0451)86382031;电子信箱:hsyrscg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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