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招考警察报名须知
2011年山东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须知
一、 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含)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含)以上。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按《2011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2、报考人员填报完整信息资料后可随时查询审核状态。如初审通过,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如初审不通过,可及时改报其他单位和职位。
3、报考人员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后,到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视为放弃。如未通过目测和资格复审,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单位。
三、报名及缴费网站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
四、网上报名时间
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五、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3月27日——3月31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敬告:为方便考生及时改报其他单位职位,请尽量于27日—29日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指定地点进行目测、资格复审。
六、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山东职工之家(济南市经二路187号)
乘车路线:(1)从济南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到“经二纬一”站下车;(2)从济南火车东站乘33、83、118路公交车,从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乘4、5、35路公交车,到“天桥南”站下车,南行至经二纬二路路口向东100米即到。
七、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一)非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8、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