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干部队伍,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我省2011年继续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2、选调数量。根据我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全省选调700名。各市和各系统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第一章。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同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报考法检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
3、学生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毕业生可放宽为主要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2月28日。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4月11日以前出生)。同时,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84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人员;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4)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调条件说明见附件1第二章。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拟报名人员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仔细阅读《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网络版)》、《山东省2011年选调生报考手册》及报考单位补充说明。符合选调条件人员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2至3个工作日内(包括提交信息当天),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山东省委组织部对报名情况进行跟踪审查,并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公安系统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山东省公安厅提前组织。山东省公安厅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单位,改报其他单位人员取消今年的选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考录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包括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及时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支付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80元。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支付报名考务费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放弃参加考试,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简称特困生),资格初审合格后,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山东省外高校特困生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下载填写《特困生证明》,所在院系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报考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办理免收报名考务费手续,其中报考公安系统的,在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现场报名时提交《特困生证明》,办理免收报名考务费手续。不能按期提交证明的山东省外高校毕业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山东省内高校特困生如实填报。经审查不符合特困生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特困生证明》请妥善保存,用于面试前的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