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2)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
二、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发展是硬道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科教兴国战略;“两个大局”思想与西部大开发战略。
三、建设社会主义基本理论
社会主义也要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外交战略与对外开放;实现祖国统一的科学构想。
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与形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与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和自觉性;坚持体制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理顺分配关系,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又好又快地发展国民经济;不断扩大内需,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
五、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历史地位: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各项建设;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关系;掌握统筹兼顾的科学思想方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与目标和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
法学
一、法理学
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分类。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法与政治的关系;法与政策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概念;社会主义法制概念;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概念和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
法的制定含义;我国制定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法的制定权限与程序;违法及其责任;法的实施与监督。
二、宪法
宪法的概念与主要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象征。
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
公民概念;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三、刑法
刑法的概念、分类与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的概念;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概念及其必须具备的条件;紧急避险的概念及其必须具备的条件。
刑罚的概念及其特征;刑罚的种类;量刑;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追诉时效。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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