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1山东莱芜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1山东莱芜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1-06-01 10:44  |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莱芜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名。报名时不具体到区。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须是莱芜市生源或具有莱芜市常住户口。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咨询电话:0634-6215024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