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2011年公开招聘50名储备人才公告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招聘专业及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乌海户籍(含乌海生源应届毕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至7月13日;
2、报名地点: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乌海市滨河新区宜化街创业路交叉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0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乌海市2011年公开招聘储备 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2011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元,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2、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为主。
3、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由领导小组决定)。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 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 成绩计算。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考核占总成绩的10%。
(五) 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 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储备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待遇
储备人才享受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储备资格。
联系人:刘福来 联系电话:0473—6985712
报名登记表下载请登录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m12333.cn/wh
附件:2011年人才储备专业
市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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