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补充专业教师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3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户籍不限(招聘计划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年龄要求在197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招聘计划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7月1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至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2室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2095011。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生源地要求的还应提供入大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以实践技能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
附件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附件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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