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梅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2)
(二)资格初审
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生请登录梅州市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打印(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17日至19日。
1、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本人报名表同底的小一寸照片2张,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笔试时间为8月20日上午9:00-11:00(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8月21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结束后,将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3、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梅州党建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梅州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在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梅州党建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梅州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籍贯或户口所在地分配、根据实际适当调配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再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村委会,按有关规定任职。鼓励到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贫困村任职。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和聘用。
(七)培训
岗前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集中培训3天,实践培训2天。
四、选聘任职
1、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经过一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经年度考核合格,可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独家课程推荐:华图名师倾力打造 2011年广东大学生村官笔试精品课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