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海曙区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统计工作的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海曙区统计局
(二)招聘岗位:统计工作人员
(三)招聘指标:1名
(四)资格条件 :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一定的经济、统计等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二、报名方法
发送个人详细简历至15639666@qq.com,报名截止时间到2011年8月28日。
三、录用程序
本次招录由海曙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一经录用,即签订合同,试用期限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制订并解释。
联系人:鲍百易 咨询电话:87258893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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