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各级机关全面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近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围绕“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与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融为一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实施意见》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教育,提升素质。要通过组织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务虚研讨、主题宣讲、形势政策教育等各种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二是调查研究,纳谏评议。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问卷调查、网络互动等方法开门纳谏,定期开展社会评议机关活动,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要纳入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兑现承诺,为民服务。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要落实公开承诺措施,结合实际提诺、支部审议定诺、公开方式亮诺、扎扎实实践诺。四是健全制度,创新管理。要把延安精神纳入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要积极创新提高机关工作质量的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网络化,完善行政问责从领导干部扩展到机关和全体公务员的实施办法。
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把为民服务作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本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义务,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把这一活动与市委安排的“展新姿、树新风”活动、与“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与“连心工程、结对帮扶”活动相结合,统一安排,统筹谋划,相互衔接。通过各项活动的共同推进,真正实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将惠民、利民、为民贯穿履职尽责的始终。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最根本的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强调,要做到创先争优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在提高效能上做文章、在转变作风上见成效、在服务质量上求突破,通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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