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园网(http://www.imn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上午8︰00时-10月28日下午5︰30时。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我院10 月 24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截止10月29日下午5︰30时,查询网址http://www.imnc.edu.cn),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4、未按照要求,在10月28日下午5︰30时前未上传照片或报名信息不完整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个别紧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
四、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2、公共科目笔试试卷用蒙、汉两种文字制卷,答题可选用蒙、汉文一种文字,不得混用。其中,要求蒙语岗位的必须用蒙语答题。
3、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2分;在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3.2分。
4、“储备人才”加分条件及确认
“储备人才”加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未超过3年(2008年 10 月23日后服务期满的);未占编制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在 10月28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送当地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旗县(市、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包头市为公务员局)逐级审核其有关材料(储备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为公务员局)在 11月5日前将审核材料报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六项目”人员经自治区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5、笔试结束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评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对1:1及以下的,以本次考试的平均成绩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6、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公共科目笔试,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7、考试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详见准考证)。
8、应聘人员于 11月 3日—5日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9、笔试时间:2011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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