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省剑河县事业单位招聘91名工作人员(3)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6日上午 9:00 — 11:00。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所考科目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考察环节的除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职位,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直接入闱面试,但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应进入面试的考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考察环节的除外)。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情况,在剑河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及记者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其他职位的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剑河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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