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2011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领导干部公告(3)
二、职位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年龄、学历要求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11月30日。
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三、选拔程序
面向全国、广东省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考察对象、公示与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经考试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面向全市公推遴选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确定集中考评人选、集中考评、履历计分、组织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经遴选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四、待遇及管理
任职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面向全国、广东省公开选拔的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共15天)。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可直接前往中山市公选办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的须通过电话确认。
报名须填写《中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3张。现场报名者应提供原件,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市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异地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取后打印)。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公选资格。每个职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10左右,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也可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基础上,对参加人选在不同职位间作适当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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