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公告(2)
五、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下午14:30-17: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法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在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安顺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
(4)在考试考察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5)有其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经公示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有关表格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党建网下载。
(二)本次招聘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研究确定。
(三)考聘工作监督电话:3282069 3283359
附件: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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