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长沙公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请入围本次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体检程序的考生,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半身照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及体检费280元(自备零钱)于11月 6日(星期日)上午7:00准时到长沙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前住医院参加体检。
注意事项:
1、体检前3日保持正常的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和吃油腻辛辣、高蛋白、高糖饮食,保证良好睡眠;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可少量饮水),检查当日空腹采血、空腹B超。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女性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和低跟软底鞋,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
3、月经期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提供近期医院怀孕检查诊断报告,勿做X光检查。
纪律要求:
1、必须在指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逾期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准擅自离开队伍,家属不得陪同,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4、进入体检场所后,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和身份,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在近期内尽量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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