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拟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1]150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共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经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9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11年11月8日—2011年11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严格保密。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0471—6916876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0475 —634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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