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民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招聘2名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松阳户籍。
3、熟悉电脑操作。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片,于2011年12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00)到松阳县民政局办公室(县城慧明小区1号,民政局办公楼三楼)报名,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8062216,手 机,13735946340。
三、录用办法
经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
四、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松阳县民政局
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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