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
6、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签订聘用合同
对于正式录用的人员,审查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文玉
电子邮箱:zhangsczx@163.com
联系电话:54614788转6090
监督电话:64189958
附件 1、招聘简章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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