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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为爱心设捐款门槛令公众寒心

A+ A- 2012-01-04 13:50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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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日前启动,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1月3日《新京报》)

  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设100万元以上的捐款门槛,让很多一直热心于慈善事业的公众感到很刺眼、很寒心。

  笔者以为,为慈善奖设100万元的门槛并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给慈善奖起的名字:“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四类奖项——为这样的奖项设定捐赠门槛,无疑会给公众传递了一种“将爱心与捐款额绑在一起”的暗示:你的爱心有多大,跟你捐多少钱密切相关,捐得最多的人,就最具爱心。

  这样的暗示,当然很伤人。这样的暗示,会给多数捐款低于100万元的人一种强烈的被排斥感:虽然你捐钱了,但因为你捐的没人家多,没超过100万元,所以你还不够有爱心。每颗爱心都值得平等地去尊重,谁有资格为公众的爱心设置这样的门槛呢?爱心无大小,只有100块钱的穷人,将这100块钱都捐出去了,跟那些拥有数十亿家产,捐出1千万的人相比,100块钱所蕴含的爱心,难道会比那1千万少?

  以“最具爱心”来定义慈善,来命名慈善奖项,是这个慈善奖最大的败笔,也是引起公众最大反感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命名,本身违背了慈善的原则,取悦了少数“大客户”,而排斥了有爱心的、本该是慈善应该尊重的大多数。

  出现这样的败笔,不只是命名不妥的问题,这样的命名,可能反映了慈善组织的官员对慈善理解存在的偏差,他们骨子里对公众慈善存在误解,本身就觉得爱心大小与捐款多少直接相关,并没有平等地看待公众的爱心。这样的观念投射到奖项的设置上,自然就是如今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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