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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话语沦陷孕育“米贵伤农”利益怪胎

A+ A- 2012-01-04 13:56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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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也迎来好光景。尽管质优的五常大米在市场上卖出四五十元甚至199元的高价,但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汗珠子掉地摔八瓣”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稻农与企业获利相差悬殊,引发了社会对“高价大米的高额利润哪去了”的追问。(相关新闻见本版)

  随着“三农问题”凸显,农民增产增收的问题这些年来也被政府和社会所重视。投入的增加和耕种技术的升级,让农民多收了三五斗,刚性的消费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前景虽然没有让“米贱伤农”的景象重演,但诡诞的是,粮食市场价格高升,却依旧出现了“伤农”的景象。

  最伤不起的农民群体,却又是最容易屡屡受伤的群体,这又是为何?农民群体权利和利益失陷的根源在哪里?解码“米贵伤农”背后农企悬殊的获利空间,除了分析企业的暴力投机,或许更该从农民所处的权益背景和话语环境求解。

  市场的博弈,议价机制的形成,理应是基于法治和话语平等的基础之上。但是,之于农村、之于农民群体,这显然是个极度薄弱的地带。加工企业为何可以通过设置不合理订单控制稻农,压制收购价格,绑架农民的利益,归根到底还是在企业的联合控制下,通过不合理、不平等的手段绑架农民的话语权。也就是说,在没有农民参与的市场议价机制之下,既得利益者永远都是话语强势者,这也就是为何米价虽然很高,农民并不能从中获得相应利益的原因。

  当企业凭借话语权优势且以联合控制的形式把控收购价格,农民就不再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也就难言权利对等和利益公平。纵观诸般农民群体权利沦陷的案例,皆因话语沦陷甚至话语断裂而成为被恣意掠夺和伤害的目标。增强民众的权利意识、维护民众的利益诉求,已经决定着能否改变农民群体在市场博弈中获得平等主体地位的关键。但很显然,基于智识素质等诸多天然局限,要靠农民自身获得议价机制中的平等地位,显然不太现实。对于各种“伤农”现象,农民群体会有不公平的痛感,但是如何消除这种肿痛,显然无计可施。

  要打破话语失衡下的利益掠夺,更多的还是需要政府给予有效的公力救济。只有拥有强势话语权的政府代表农民的利益,农民的汗水才能化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才能免于劳动成果成为企业谋求暴利的工具。但是从五常大米孕育的利益怪胎来看,很显然政府非但没有充当农民利益的代言人,反倒成为企业利益的维护者——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的人员同时还是稻米产业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协会的工作人员,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但这几个机构的职能,却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而对稻农利益只字未提。如此,农民的利益怎能不被绑架,农民的议价权利怎能不沦丧。

  农民不但要增产,更需要增收。而促农增收并不仅仅只是制定政府收购价等方式,最重要的是要让农民进入市场,并为之争取市场博弈中平等的话语权,提升其在市场上议价的能力。不然,农民再苦再累,农产品的市场前景再广阔,他们也只能“为他人做嫁衣裳”,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而那些利用话语优势的掠夺者、不公平机制的制造者和操控者,往往才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

  话语沦陷,孕育出“米贵伤农”的利益怪胎。环视整个农民群体的权益环境,诸多掠夺和伤害的造成,无不是因为农民权利不能自主、话语不对等甚至断裂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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