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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改换称谓拾不起农民工的尊严

A+ A- 2012-01-05 10:08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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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取消“农民工”称谓,近年来呼声四起。而这种呼声既不是来自于农民工群体,也不是来自公众舆论,而是权力的声音。先是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称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色彩,呼吁取消;后有河南省中牟县给农民工换了高级马甲——新型合同工人;新的一年,广东又表示将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1月3日 中国新闻网)

  称谓这东西,其色彩都是由身份和地位所决定的。比如黑种人,放置在没有种族歧视的环境下,显然不会有歧视的色彩;比如官员,放置在清廉的政治生态下,就很难让人产生腐败的联想;比如“小姐”,如果不是因为存在性趣盎然的土壤,就很难沾染上暧昧而迷离的色彩……农民工也是如此,如果进城务工的农民,能够享受平等的待遇和幸福的生活,农民工也许就不是弱势和悲剧的代名词,而是幸福的注解。

  权力企图靠改换称谓的方式捡拾起农民工群体的尊严,无异于隔靴搔痒,如果农民工群体的权利地位和生活质量得不到改善,即便是改成“城市精英”、“新市民”又能如何,又能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吗?人的尊严体现,从来都不是称谓所决定的,而是地位所决定的,通过粉饰称谓的方式意图消弭歧视,简直是异想天开,甚至是自欺欺人。

  要真正消弭农民工这一称谓上的歧视色彩,政府和社会紧迫的任务应该是赋予农民工群体更加平等的权利待遇和更加体面的收入水平。偌大的城市放不下打工子弟一张宁静的书桌,各种社会福利农民工群体无法享受,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再动听和唯美的称谓也会化为无奈和凄苦的悲鸣。而与其说在城市是农民工被歧视,倒不如说是被抛弃。随着底层的固化和扩大,共同的命运已经极大地减少了个体对个体,甚至群体对群体的歧视和偏见,也就是说这种被歧视感和被抛弃感的来源,并不是称谓等语境,而是财富地位等分配环境。

  如果将改换农民工称谓只是身份的粉饰,那么权力者大可不必如此,除了欺骗权力者自己,恐怕蒙不了任何人。底层的沉沦,已经让很多的称谓都失去了尊严的光泽,比如白领,比如中产……称谓的改换无法完成事实身份和地位的转变,尊严和幸福感的提升,依靠的是社会整体公平的实现以及个体权利和利益的回归。

  关注农民工称谓上的歧视色彩,更需关注孕育这种歧视色彩背后孕育的现实土壤。与其去想象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不如多致力于民生改善和分配机制的完善,身份和地位的改变,才能捡拾起农民工称谓掉落的尊严,才能消除附加在农民工称谓上的歧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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