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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下月施行

A+ A- 2012-01-06 08:56  |  东方早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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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22日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第75号令予以公布,并将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全文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并在《解放日报》上全文刊载。

  为了规范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若干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络办事服务系统。完善事业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程序。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检验的有关规定。实有在编人员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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