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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由“五常大米”现象引发的思考

A+ A- 2012-01-06 10:14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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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报道,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2011年最贵的一斤能卖到了199元,而给农民的收购价不到2元。

  “五常大米”现象也许只是众多坑农事件的一个典型案例,折射出来的是当地政府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却管得太多;农民由于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在生产、议价、销售等环节没有主动权,除了和“订单企业”合作,别无选择。

  公司只要合法经营,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当地政府为了企业的利益,制定偏向企业的政策,甚至让企业形成垄断,而弱势的农民只能最受伤。农民没有议价权,只能按照“订单”规定的数量、价格耕作、销售。下发订单的公司,垄断了从稻种到加工米的全产业链,农民只有老老实实地照单生产和供货。公司的利润得到了最大化满足,而农民的利润却被最小化。

  如何让农民不被黑心企业盘剥,培养什么样的农民,采取什么样的生产经营模式,值得我们深思。

  为了让农民走上富裕之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许许多多的优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常大米”现象,毕竟是少数。为了避免这类事件重演,培养什么样的农民,采用什么样的生产经营模式,就成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键所在。“五常大米”本来是一个知名品牌,之所以出现如此分配不公,主要是由于农民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生产经营模式太单一。

  五常大米百分之九十为“订单农业”,农民被动地屈从于“订单”。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公司+农户”,农民在商业流通环节没有一点利益。

  现在,“公司+基地+农户”已经成为一种较好的生产经营模式,加上“市场+经纪人+农户”、“市场+行业协会+农户”等模式,走贸工农一体化的道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较好的道路。

  依托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途径之一,但不是唯一路径,如果龙头企业都像“五常大米”那样,采用“公司+农户”经营管理模式,实行霸王条款,最后有可能受伤的还是农民。

  因此,如何把传统农民转变为新型农民,把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型为现代生产经营模式,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农村经济要大发展,要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必须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农民要真正能够脱贫致富,也许大力培养、发展农商是一条有效途径。

  农商是联系农业和商业的纽带,他不仅是一个农业生产者,也是一个农业生产经营者;他不仅是打造特色农产品的农民,更是把独具特色的农产品销售到大中城市的商人。农商反映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是一个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以需求指导农业生产又以新产品引导市场,并以商业活动为舞台的新型生产者。

  农商不仅要懂技术,更要懂市场、树品牌、会营销。他们不仅能够生产出优质有特色的农产品,而且还能开拓农产品市场,密切产销联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最重要的是能够形成“市场+农商+农产品+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不仅自己能够创立品牌,营销品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而且还能够带领广大农民依靠现代科技,发展现代农业,形成农业产业链,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同时,政府也应该把真正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具体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头上,而不是把大部分资金投给挂着农业企业牌子、不从事具体农业生产的皮包公司。

  因此,各级政府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个各具特色的农商,实行现代生产经营模式,是改变传统小农经济,发展农村品牌经济,壮大农村实体经济,缩小三个差距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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