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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官博讨欠费令围观者诧异

A+ A- 2012-01-07 17:15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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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连发13条微博,称中石化旗下企业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06年以来共拖欠巨额污水处理费超过1亿元”,而南化公司则称这种说法“不符合实情”。

  政府部门发微博向企业催讨欠款,必然导致围观者震惊。社会心态纠结在三处:第一,政府竟然无法执法而“被逼”使出网民维权的方式发微博;第二,企业竟然理直气壮地指出政府部门不投资就不该收费;第三,企业公然要和政府讨价还价。

  从法律的角度:企业要守法,政府要执法,这是最简单的处理方法。企业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这是开展经营活动的底线。城市污水处理费属于代征代缴款项,属于政府规费性质,所有企业都要依法依规缴纳。因此,企业应该交欠款,政府可通过法律渠道强硬执法,或者不予批准新上项目等方式变相惩罚。

  政府的全面执法,也在此事件中暴露了一些问题。政府既要规制企业,也要整治城市和社会。企业反映的周边一些餐饮、洗车、桑拿房等个体经营户,长期偷水严重等问题,这是政府应该管好的方面。因此,企业觉得政府未尽职责,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甚至向政府某些部门追责,但需另案处理。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企业要担责,政府要统筹,这是相对复杂化的处理方法。企业既要承担属地管理的职责,更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要补交污水处理费的欠款,更要展示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和举措。政府的社会管理统筹任务相对企业而言,实际上更重。如果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就在大吐苦水,那么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事务则更需要长期的全面统筹和突出重点地逐步推进。

  从造福于民的角度:企业要人性,政府要弹性。企业不仅要追求利润,更要富有“人性”。拖欠污水处理费,不仅伤害的是单个企业形象的小事件,更可能影响中石化的整体信誉。因此应该尽快完成内部经营管理改革,这才是标本兼治。政府也要有弹性,可以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基础上,酌情考虑特殊情况,通过技术援助、补贴等方式,妥善处理此事。而最重要的是,要明确此事目前的定位。此类进入公共事务的事例,企业和政府的行为,实际上面临着三重评委:一是内部领导和集团上级;二是法律和政府;三是市场和群众。事情处理得好不好,政企关系是否理顺,最终目标都是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最终评委也必须是公众。

  因此,既然政府已经开始把公共事务的管理通过微博公之于众,推到了公众的面前,那么,不仅是要回欠款,更应该把此类事件朝着造福公众的目标全面做好,更好地发挥公众的评委功能,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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