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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事业单位进人一律公招,禁以引才名义调人

A+ A- 2012-01-10 09:23  |  重庆商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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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出台规定,事业单位招人不准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防止“因人画像”、“量身定做”

  华龙网讯 (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蔡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将越来越透明!昨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出通知,今年起,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因工作需要新进涉密岗位人员须报市人社局核准,严禁事业单位以引进人才、照顾家属子女就业等名义,未经公开招聘从机关事业单位以外调入人员。

  未经核准擅自招人无效

  今后,事业单位招人将有统一的时间。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为便于公开招聘信息的核准和招聘人员的审批备案,除个别紧急情况外,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间统一为每年的第一、三季度,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间统一为每年的第二、四季度。

  “事业单位招人必须在报名的前10天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该人士说,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时间安排、招聘方式、报名方法等内容,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须按程序送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未经核准擅自组织招聘的,其招聘工作无效,招聘人员按临时人员处理。各区县批准的聘用人员,要在招聘结束后1个月内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岗位没有空缺不得招人

  “一个岗位一个人,事业单位不得随意设置条件进人。”该人士说,招录单位在设置招聘条件时,不准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防止“因人画像”、“量身定做”,确保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今后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在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未完成岗位设置或岗位没有空缺的,一律不得招聘工作人员。严禁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

  不符合条件须说明情况

  “招聘过程全公开,并向社会公示。”该人士说,招录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准予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情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的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将面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同时,还将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拟聘岗位和总成绩等情况。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考试要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切忌用一张试卷考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类别的应聘人员。

  市人社局表示,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过程中,凡参与考试命题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及其需要回避的近亲属,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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