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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设“生存壁垒”违背常识和伦理

A+ A- 2012-01-11 11:24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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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两会”陆续开幕,参政议政的季节再度来临,代表委员们作为参政议政舞台上的主角,其言行自然受到民众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那些涉及到公民权利保障和民生利益维护的议题,更是牵动着民众的政治神经。

  近些年来,无论是地方“两会”还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敢说”的风格成为“政治季”亮丽的风景。忧国之前程、民之生计,参政议政的氛围愈发浓厚,代表委员们对职责的认识也愈发明确,参与的热情亦不断高涨。

  但“敢说”并不等于胡说、乱说。参政议政过程中,诚然需要各种不同的声音和创新的思维,求同存异,以助推社会的发展和问题的解决。不过,“求同存异”有个很重要的前提,便是所有的声音和思维必须以人性为标尺,以民众最根本利益为准则,以遵循基本常识为基础。如果意见和声音不能建立在这些基础上,甚至颠覆常识和伦理,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有伤民意。

  近日,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建议通过大力度拆违行动,增加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通过制造“生存壁垒”让他们“无地可住而不得不离开”。(1月10日《南方都市报》)这样的建议,无论是对于深圳包容开放的城市品质,还是对宪法所赋予民众自由流动和迁徙的权利,还是公民财产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无疑都是深重的破坏。

  作为来自政法系统的政协委员,应该不会不知道治安状况的好坏,司法机关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去年大运会,作为主办城市的深圳祭出驱逐“治安高危人群”的烂招,可谓与唐委员的这种思维异曲同工。不去反思自身的职责,以简单粗暴的方式驱逐和隔离“治安高危人群”,以为就能让深圳的治安环境变好。这样的治理方式,显然是推卸治理责任的懒政思维,违背了起码的行政伦理,也侵犯了民众的基本权利。而建议加大拆迁力度,唐委员显然并没有感受到城市大拆大建对这个社会造成的深重痛感。制造“生存壁垒”,无疑是在制造自由迁徙的壁垒,也是在制造文化融合的壁垒,不但缺乏人性温暖,更是对民众权利和法律尊严的践踏。

  同样的荒诞,在广东佛山人大代表方明身上也得以体现,她认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1月10日《广州日报》)作为一名教师,提出这样的观点,或许是来自职业习惯吧。当前的教育,所谓教化已经异变成简单粗暴的意识灌输和勒令服从,方明代表显然是不会理解公民启蒙的意义,也不可能理解独立自由的思考和表达环境对文明进步和公民素质提升的重要性,更不会懂得公民有不服从的权利。

  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民意早已过河,民众早就在意识上抛弃了政治生活中的“恋父情结”,可方明代表却依旧固守这种思维在摸石头。岂不知权力乃民众通过权利让渡所赋予,权力治理社会服务民众、民众监督权力,这么简单的逻辑和最基本的权力伦理都搞不清楚,提出的建议难免让人恍若隔世、莫名惊诧。公民教育在于启蒙,不在于管束,学校教育同样如是,看来方明代表得好好补补公民课、权利课,不但对参政议政有所裨益,对其从事的教育事业恐怕也有用处。

  而这些,仅仅是两个违背甚至颠覆政治常识和权力伦理的个案而已。联想到近些年来层出不穷的“雷人提案”,其出现的根源之一,便是参政议政者常识和伦理缺乏。代表委员们抛掉了“带屁股参会”的习性,还得刹住用屁股说话的惯性,多了解一些常识和伦理,以免呛鼻的“雷语”污染了参政议政的环境,辜负甚至伤害殷殷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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