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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延长公路收费期,谁说了算

A+ A- 2012-01-11 16:08  |  人民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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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地方两会正在进行,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朝祥连续4年递交取消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的提案。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在1996年已全部还清了贷款,收费站2000年就已经到期,可是截至目前还在收取过桥费。河南省交通厅的答复是,收费到期之后他们又跟省委省政府申请了延长收费期,另外资产归中原高速,中原高速现在是统一收费、统一还贷,属于上市公司的资产,如果取消的话需要进行资产剥离。(见1月9日《京华时报》)

  去年6月,交通部等五部委出台规定,要求清理整顿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的公路收费等问题。不少地区自查自纠,撤站停止收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已经到期,且早已还清贷款,有关方面不仅不清理公路乱收费,反而延长公路收费年限继续收费,令人匪夷所思。

  不可否认,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办法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确实改善了我国的公路交通状况。不是有人声称“没有收费就没有今天的交通成就”吗?但是,收费总是有规矩的。

  即便黄河公路大桥资产归中原高速,其他路段贷款没有还清,有关部门也不能搞捆绑收费,株连收费,擅自延长收费期限。虽然不少地方政府把公路这种公共基础设施转变成了经营性项目(河南省交通厅就称黄河公路大桥产权归中原高速,属于上市公司资产),但是公路作为公共资源的性质没有改变。而且,有关部门擅自延长收费年限,是自说自话,缺乏透明度与公信度。公路投资成本、收费收入与合理回报到底是多少,收费站到底该拿出多少钱还贷,多少钱养人,多少钱用于“三公消费”,公众毫无知情权与话语权。公共决策把公众排除在知情权之外,交通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其合法性与合理性值得怀疑。

  在五部委清理整顿超期收费的现实语境下,一些地方反其道而行之,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实际上是对五部委清理公路乱收费执行力的考验。对此,不仅相关部门要摆事实、讲道理,对延长公路收费年限超期收费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五部委更应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说法,不能让某些人随心所欲地“延长收费”。

  从长远来看,要解决中国公路问题,除了清理公路乱收费以外,还要加大交通投资建设力度,走出依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从减少收费公路、缩短收费时间、降低收费标准做起,还原公路产品的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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