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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天价工资”的门道在哪

A+ A- 2012-01-12 16:14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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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1月11日《京华时报》)

  一年多前,这事就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如今再次成为网络焦点,不过是一样的喧嚣、一样的批评、一样的诅骂。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只有看出“门道”,我们才能找出问题的症结,才能对症下药。那么,“天价工资门”的“门道”在哪里呢?

  监督真空是个最大问题。按理说,“天价工资门”事件并不特别复杂,当地审计部门及时介入审计就能及时纠正。现实相反的是,当地审计部门似乎充耳不闻,还有赖于网民将此事曝光在网络上,引发有关部门的重视,有赖于国家审计署来到深圳,对租赁中心进行专项审计。

  事前监督如此难堪,事后监督尤让人不忍睹。审计报告指出,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如此,租赁中心不仅是违规的,而且还涉嫌犯罪了,涉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恐怕还得刑事追究。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没有人受到处理,更遑论刑事追究。

  高工资为何至今没有规章可循,也值得追问。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国企,或是占用了财政资金,或是垄断了国家资源,或是享受了国家特殊政策,他们的薪酬上理应有所节制。然而,事实上,目前并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单位薪酬的办法。

  “天价工资门”还暴露出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那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有物业”从何而来,到底是不是国有资产,有无存在“化公为私”的现象,这理应要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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