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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非典型贪官”其实非常典型

A+ A- 2012-01-16 11:14  |  人民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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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48岁的汤少波,16岁就考上了部队电子工程学院,20岁军校大学毕业后,分配在某军区后勤部干部文化学校担任教员,24岁转业在溧水县委办公室当秘书,29岁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32岁任乡党委书记,33岁被调任有2800多人的活塞环厂当厂长,36岁任溧水县副县长。原溧水县委副书记。(1月12日《扬子晚报》)

  如果不是对金钱的贪婪,这样一位年轻有为且颇具才华的官员完全可以说是前途无量,但是,他一面给自己定下“三不收”:一是数额太大的不收;二是关系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顺眼的不收。将这“三不收”之内受贿的29万余元及1万美元等毫不犹豫的上交组织,一面又收下“三不收”之外贿赂77万余元,被南京市中院以犯受贿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被媒体称为“非典型贪官”。

  汤少波真的属于那种“非典型”的贪官吗,他有一个非常贤惠的妻子,一再告诫汤少波不要收人家的钱,并经常叮嘱他做人要谦虚谨慎,不要收人家礼。但是他还是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瞒着妻子另外办了三张银行卡,专门接收行贿,把自己大好的前程葬送,从这一点来看汤少波确实算“非典型”。

  但是,笔者以为,汤少波的受贿却又是非常的“典型”,一面上交贿款掩人耳目,一面又想当然的把某些自己认为是“可靠”的行贿收入囊中,这在以往媒体所报道的案例中司空见惯,几乎成了一些腐败官员惯用的手段,其实他们都忽视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被利益捆绑的友谊或感情往往是最不靠谱的,行贿受贿双方只有交易没有什么可靠与不可靠,从这方面来说,汤少波的犯罪实际上既不是“非典型”也不算典型。

  然而,从汤少波的犯罪过程来看,着实又有很典型之处,36岁担任副县长和县委副书记,家中有贤妻时时叮嘱并监督,按说,汤少波应该一门心思的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及不辜负妻子的一片苦心,更不会负于组织的期望,前途也是一片光明,事实上汤少波也的确把满腔热忱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中,这从他在县级领导岗位13年,没有休过一次公休假,结婚22年从没带妻子出去旅游过一次,甚至在老父亲手术时都没顾得上陪伴等就可以看出对工作是无可挑剔的。

  遗憾的是在汤少波的整个受贿犯罪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政府职能监督部门的监管有任何体现,汤少波之所以能够选择性的受贿,而且还瞒着妻子收受贿赂,就是因为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管太乏力,可以想象,像汤少波这样的年轻干部,家有贤妻叮嘱,如果再有监管部门尽职尽责的监管和预防,不给其留有贪婪的空间和机会,汤少波一定会成为一个相当有前途的官员,而因监管不力,官员频频被拖下水的现象已经层出不穷,我们在对这些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痛恨的同时,不能不说某些监管部门也是难辞其咎。

  从汤少波受贿犯罪的情况来看,他的典型之处在于家有贤妻的叮嘱,或多或少也阻止他更多的受贿行为,但却缺少来之家庭以外,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事实也证明不仅依靠廉洁自律来“防腐”是不靠谱,缺乏制度的监督,仅仅依靠“家有贤妻”的叮嘱和预防,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并且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才是防腐和反腐的关键,不仅无可替代,也正是这个案例的典型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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