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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公费谢幕,医疗均等在路上

A+ A- 2012-01-16 11:41  |  重庆时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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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1月15日《新京报》)

  也就是说,中央直属机构的公务员从2013年开始,要开始缴纳医疗保险,持卡就医。而非像以前那样,工资中不扣除医保费,看病就医还能享受实报实销的特权福利待遇。在此之前的2012年1月1日,北京市级22万公务员的公费医疗,也开始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完成改革,社会舆论评价普遍良好。随着今年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方案开始启动,公费医疗改革攻坚战也将随之开始。

  公费医疗、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从有关数据来看,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虽然高达95%,但其中因身份和城市、农村之间的地域不同,医疗福利被分为三六九等。虽然城乡之间尚有医疗福利上的不平等,但最大的不公在于:公务员群体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医疗保险,却可以享受报销最高比例的公费医疗。至此,公费医疗已成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后一个堡垒。

  改革归根结底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其实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也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十几年后,公费医疗仍旧坚挺地存在,改革触及到的利益分配阻力可见一斑。

  反观北京市公务员公费医疗改革,以及此次传出的中央级公务员医疗改革,它们能得到推行的关键原因,是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同时,公务员公费医改虽然建立了个人和财政共担风险的机制,但财政缴纳担负的比例,仍旧远远高于职工医疗保险的财政担负比例。如此变相的公费医改,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特殊化存在,归根到底仍旧是身份特权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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