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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时政热点汇编1月9日—1月15日(6)

A+ A- 2012-01-16 14:42  |  半月谈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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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出台办法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调查处理

  卫生部13日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调查处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具体程序和办法作出规定。办法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和举报接待的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收到的违纪违规问题举报件,必须逐件拆阅,由专门机构或人员统一登记编号。受理的违纪违规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不得延误。办法规定,违纪违规问题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问题重大或复杂的,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延长调查时间。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办法规定,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应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认为需要由其他机关给予处理的,应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处分或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分、处理通知书后,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力度

  1月12日至13日,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指出,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维护药品市场良好流通秩序、提升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吴浈强调,2012年药监部门要夯实基础,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四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并建立联动机制,国家局将组织研究全国四级药监机构的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安监与注册、稽查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要完善药品GMP认证检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GMP检查员聘任及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另外,药监部门将着力推动药品GMP、流通领域监管、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电子监管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2010年我国出入境人员总数达4.11亿

  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计,2011年,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11亿人次,与2010年相比增长7.6%。2011年,内地居民出入境共计1.40亿人次,同比增长22.6%;2.17亿人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占出入境人员总数52.7%;外国人入出境共计5412万人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同比稳步提高。2011年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为2482.3万辆(架、列、艘)次,同比增长5.5%。其中船舶49.6万艘次,飞机52.95万架次,火车5.6万列次,机动车辆2374.3万辆次。外国人来华人数居前十位的国家是: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蒙古、菲律宾、加拿大。

  台办就台湾地区选举结果谈话

  14日,台湾地区领导人与民意代表两项选举结果揭晓。马英九以689万多票、51.6%的得票率获得连任。另两组候选人中,民进党候选人蔡英文、苏嘉全得票6093578张,得票率为45.6%;亲民党候选人宋楚瑜、林瑞雄得票369588张,得票率为2.8。在台湾民意机构总共113个席次中,国民党获64席,民进党获得40席。蔡英文在败选后宣布辞去民进党主席职务。中台办、国台办发言人14日发表谈话称,我们注意到台湾地区领导人和民意代表选举结果已经揭晓。近四年来的事实一再表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得到广大台湾同胞的支持。我们真诚希望台湾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幸福。我们愿意继续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基础上,与台湾各界携手努力,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进一步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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