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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88名国企老总落马 人均贪3千万

A+ A- 2012-01-17 11:49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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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等机构15日联合发布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指出,2011年共有88名国企企业家落马,贪腐金额人均3,380万元,是2010年的人均三倍,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

  在报告发布会上,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表示,近年来中国企业家犯罪出现「稳步上升」趋势,2009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55位,2011年则突破了200位。他介绍,根据去年全年的媒体公开报道,企业家案件共有220例,除18例案例属于被举报、失踪、自焚或遭遇犯罪分子遇害等以外,其余202例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这其中除了3例被通缉在逃外,其余199例案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中,部分案例已经结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监狱执行,或者已执行死刑。

  团伙犯罪极为突出

  王荣利说,去年企业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有国有股份的股份制企业等在内,以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嫌犯的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犯罪或嫌犯111例。涉案国企企业家平均年龄52.59岁,民企的平均年龄45.67岁。

  报告称,去年企业家犯罪现象有七大特点:一是团伙犯罪极为突出;二是「涉黑」案件所占比例降,诈骗案件比例大幅升;三是非常知名的企业家落马较少;四是国企企业家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没有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五是已判决的案件绝大多数是过去两三年内发案的大要案, 2011年发案的很少作出判决;六是在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中落马的企业家,竟然有的是在逃犯;七是打击犯罪的国际化协作加强。

  王荣利指出,2011年88名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在共同犯罪问题上,根据统计结果,至少有79例共同犯罪,占到统计案例的近乎40%,涉及人数126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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