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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两会:“哑巴”议政与“瞎子”投票

A+ A- 2012-03-21 14:06  |  北京晚报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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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两会期间,媒体挖掘出一个从“哑巴”代表到“议案仙子”的故事。浙江义乌企业家,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自称曾经是“哑巴”代表。九年前,她首次当选代表时,除去带去两份建议、签过几个名外,主要都是听别人发言。经过努力学习,她成为提交议案数量多、质量高的“议案仙子”。

  人民何其有幸!碰上了一个爱学习又学而有成的代表,而且这个代表又恰好当初以当“哑巴”代表为羞耻。周晓光回忆在2003年第一次参加人代会时,因自己没有提出像样的议案,“心里很不是滋味”,“连觉也睡不着。”倘若是碰上一个不爱学习而又自甘当好“哑巴”代表(此前媒体曝出有“零提案”代表、“常缺席”委员和举手代表等),又或是爱学习而学无所成“准哑巴”代表,那就“瞎子点灯——白费蜡”了。

  能够议政的代表是选出来的还是碰上的?各地区可能不一样。从理论和形式上说,所有代表都是选出来的。但选出来的代表居然有“哑巴”代表——至少周晓光坦承自己是一个,你就不知道当初是怎么选的。从实际情况看,有一些能够议政的代表是碰巧了,有点撞大运的意思。据有人说,我们的人大代表和国外议员相当。我不大相信这种说法。议员,顾名思义,你总得说话,对政策、决策发表议论吧。代表就不同了,你能举手就行,“哑巴”也行,议不议,能不能议,会不会议,不在选举代表考量范围之内。

  今后选代表之前,能不能把议政能力作为一条重要标准,或者说起码标准?我是说当上代表就能议政而不是当上代表再学议政。毕竟选有议政能力的人当代表和选上代表再去学习议政,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是骡子是马先拉出来遛遛,总是与上了套再练功不一样。

  昨天看《证券市场周刊》,有一条小消息:《人大代表投反对票如何不为人知》。报道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2639票赞成、160票反对、57票弃权获得通过。还有16位代表未按电子表决器的按钮。在一些地方人代会上,之前安好的电子表决器被拆掉了,仍搞人盯人的选举和举手表决。一位人大代表说,举手表决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甚至建议,可以考虑投票时打乱平时开会的座次,这样按表决器的时候心里会更有底,最好是程序设计得“让人可以反对而不被人知道”。也是碰巧了,昨天还看到《北京日报》上有一段人民大学学报文章摘要《加强重大决策中的票决制度》。另外,昨天还有新华社消息:奥巴马在每周广播讲话中说,油价上涨加重了美国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而大石油公司在利润持续增长的同时却每年获得国家给予的40亿美元的税收补贴。他鼓动每位选民向各自选区的国会议员写信、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要求他们在今后几周内投票支持取消这项石油补贴。他说:“我们要记下每位国会议员的投票表现:他们是代表石油公司,还是代表美国人民。”记得前两天还看到一则消息:今年3月被中国网民称为“实名制月”:百合网等婚恋网在3月要求所有用户必须通过实名制身份验证;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微博也在16日全部实行实名制……

  新闻必须“合并同类项”,才能看出“和而不同”,才有深长意味。简单解读上面几条消息,就是我们现在各级人大表决形式五花八门,代表在“实名制”时代希望“让人可以反对而不被人知道”,奥巴马则让选民记下每位国会议员的投票表现。代表投票要想不被人知道,最简便的方法是给所有人发一个眼罩,一律变成“瞎子”。睁着眼睛容易瞎投,有选民盯着还怎么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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