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的批复》(琼编办[2011]21号)文件规定,新设立委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
二、招聘的岗位
(一)网络系统管理员1名;
(二)信息采编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网络系统管理员应聘条件: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证书;年龄35岁以下(1977年2月1日后出生);
2.有3年以上计算机专业工作经历或从事过2年以上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保障工作;
(三)信息采编员应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证书,文字功底较强,年龄35岁以下(1977年2月1日后出生);
2.熟悉计算机知识,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3.限海南世居少数民族(1949年前已生活在海南的黎族、苗族、回族)。
四、招聘过程
(一)报名
1.时间
2012年2月6日至2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各类活动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信息采编员岗位另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MZWRSC@126.COM邮箱,并将纸质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快递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一楼省民宗委组织人事处,邮编570204,联系电话0898-65339696。
3.报名资格审查
2012年2月17日,通过考试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通过考试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考试前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各类活动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信息采编员岗位另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供招聘单位查验。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
2.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考生的最终排名以笔试、面试的总分高低为序。
3.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考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
面试考试时间:2012年2月26日上午9:00开始。
4.考试入围程序: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人数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为不低于1:3的比例来确定笔试对象,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按1:3确定,于2012年2月24日前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综合分数将在省民宗委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排名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i.lss.gov.cn/index.jsp)、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hnmzst.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省民宗委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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