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磴口县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磴口县面向全社会为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实用型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岗位、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2名执业医师,其中县医院招聘临床执业医师内科2名、外科2名、妇科1名、儿科1名,麻醉医师1名;妇幼保健院招聘临床执业医师妇科2名、儿科1名,麻醉医师1名;中蒙医院招聘临床执业医师中医或内科1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医德高尚,技术精湛,责任心强。
2、具有系统的理论知识,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应岗位的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达到主治医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并在近两年中未发生医疗事故。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8日—5月13日,报名咨询电话:0478—4212602。
2、报名地点:磴口县卫生局116室。
3、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填写《磴口县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纪检、卫生部门统一组织,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组,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所需岗位对应的执业资格等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30%。考核占总成绩的10%。
(四)公示和聘用
由县人事、纪检、卫生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疑义后,正式聘用,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聘任合同,由县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并办理工资核定等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统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卫生、人事部门考核合核,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磴 口 县 卫 生 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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