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延安市招教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公告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编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人[2011]30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陕人社发[2010]94号)规定,现将延安市2012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技能考核(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2年延安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3名,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员190人。
二、面试对象和原则
(一)面试对象
2012年4月8日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基础知识考试入围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资格准入原则。组织笔试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3、坚持面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原则。
4、坚持面试考官与面试考生有亲属关系回避原则。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心理、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政治、初中化学、初中历史、高中数学、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等学科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内容随机抽签确定,说课总成绩100分;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初中体育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说课15分钟,技能测试10分钟,说课内容和技能测试内容随机抽签确定,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幼儿园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共15分钟,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幼儿教育的实践知识,技能测试重点测试幼儿教师所具备的基本技能,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当场对考生面试和技能测试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数,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程序
1、资格复审。面试考生于2012年5月8日至5月9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延安市教育局30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打印的报名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逾期不报到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合格人员向市教育局交1寸免冠照片2张。
2、领取面试准考证。5月24日至5月25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3、候考室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5月26日上午6:50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序号。
4、抽说课题。各学科候考室抽签为1号的考生,进行两次抽签,第一次抽签确定说课教材,第二次抽签确定说课课题,各学科1号考生抽签确定的说课课题为本学科、本面试时段全体考生的共用说课课题。
5、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各学科抽签为1号的考生于5月26日7:10至8:10在备课室备课,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进行备课。
6、面试。各学科抽签为1 号的考生上午8:10开始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15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推后25分钟)进行面试。面试基本程序:考生入场,主考官宣读导入语,考生说课,技能测试,考生退场,考官评分,工作人员汇总面试成绩,并在下一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上一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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