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2)
报名需持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考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资格条件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以及保管档案的县级及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岗位资格条件未作要求的其他未就业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持《失业登记证》和人才交流中心的入库手续及未就业证明。
报考特设岗位的,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从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汉市组发【2011】42号)精神,还需提交中共汉台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服务期满的汉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志愿者,还需提交共青团汉台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人员与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出现纠纷与此次招聘无关。
(4)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所要求的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
4、报名表填报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内容经本人签字,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5、考试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执行。笔试每科考试费用50元,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一并缴纳。面试考试费用50元,由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规定的时间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免交考试费。免交考试费报考者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后仍不符合岗位报名数要求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无符合条件或不再报考的,由汉台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对我区长期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其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区人社局审核,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低于报考比例的要求下进行考试。
7、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2年6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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