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西安市统一考录公务员(行政系统)递补面试
各有关考生:
根据《陕西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资格复审及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总成绩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将2012年西安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递补环节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行政系统)递补人员名单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8日(周五) 上午8:30-12:00
地点:西安政治学院招待所1楼会议室(碑林区友谊西路121号路北 小雁塔斜对面)
三、资格复审程序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资格复审共设政策咨询组、资格审查组、审核组、资料回收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参加资格审查。
(一)考生到政策咨询组进行登记并领取面试资格审核表,核对个人基本情况。
(二)考生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查合格者到审核组进行审核。
(四)审核合格后,到资料回收组核对、登记、交表,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四、所需证件及资料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件印(留存)。
3、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2、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3、考生报名登记表。
(三)其他材料:
1、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若已经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五、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递补考生体能测评具体安排
测评对象:报考2012年西安市人民警察职位(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司法局劳教所各职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并审核合格的考生。
时间:2012年6月9日(周六) 上午8:30-12:30
地点:西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东郊伞塔路中段89号路北)
六、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递补环节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认真阅读省考录办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2012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公告》,按公告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近期尽量不要远行。
2、参加体能测评的递补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盖章有效)、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确保三证齐全。
3、需参加体能测评的递补考生近期要调整好自己身体状态以便参加随后进行的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时必须自觉遵守体能测评纪律。体能测评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测评区域,不得逗留。
4、递补环节的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违纪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西安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