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文昌考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面试入围的人选,面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审: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户口簿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毕业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及专业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定向从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由团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复审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2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复审地址: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楼406房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股
联系电话:0898--63330057 0898--63330508(传真)
联系人: 冯 鑫、王振宇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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