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阳新区事业单位招考310名工作人员简章
金阳新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考310名工作人员简章(6月16日至19日)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金阳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制度。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0名,详见《金阳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5、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6月1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6∶00。
2、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报名。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协议,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
(1)2012年6月30日(报考非教师岗位)、7月1日(报考教师岗位);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将在“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 (http://www.jyzk.gov.cn)上公布。
(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在2012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6:00期间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金阳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将在网上说明理由、提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10:00至6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6月16日11:00至6月20日16:00期间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6日11:00至6月21日16:00登陆“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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