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从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的,则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岗位只递补一轮。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2009年1月1日以后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七)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八)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聘用审批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或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则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岗位只递补一轮。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教师6年〉(含见习期),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县市。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下文后要求放弃的考生,如已签订聘用合同,要承担聘用合同所属的违约责任。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congjiang.gov.cn)。
从江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
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咨询电话:0855-641911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855-641962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5-6419070 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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